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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新型浮动费率基金能否赢得投资者的青睐?
皮海洲
/ 06月01日 12:49 发布
5月27日,基金市场迎来1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发行。这16只浮动费率基金分别属于汇添富、广发、平安、南方、宏利、银华、博时、易方达、中欧、交银施罗德、东方红、富国、嘉实、天弘、华安以及华夏等16家基金公司旗下基金。据了解目前首批获批的新型浮动费率基金共有26只,剩余的10只浮动费率基金也将随后发行。
不能不佩服基金公司发行新基金的能力。今年5月7日,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基金公司收入报酬与投资者回报绑定机制,也即建立与基金业绩表现挂钩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机制。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对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投资者,根据其持有期间产品业绩表现确定具体适用管理费率水平。
对于基金业的发展来说,这是一项很重要的改革。但或多或少有些出人意外的是,这项新的改革,也成了基金公司发行新基金的一个“噱头”。即以“浮动费率”的名义来发行新基金,基金公司的营销能力,不能不让人惊叹。或许在基金公司面前,任何举措都有可能成为基金业发展的机遇,成为新基金发行的由头。
不过,“浮动费率”对于基金投资者来说到底有多大的吸引力,这还有待于新基金的发行来验证。毕竟目前《方案》对基金管理费的改革其实并不彻底,只是在基金改革的路上迈出了第一步。目前的“浮动费率”改革还存在短板,并没有真正打破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格局。
首先,“浮动费率”改革仅限于新基金,仅限于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因此,“浮动费率”改革只是对基金增量的改革,而老基金则不进行“浮动费率”改革。而截止去年末,我国证券市场公募基金的规模就达到了32.83万亿元,如此庞大规模的老基金,足够现有的基金公司躺赢,达到“旱涝保收”的目的。
因此,只是针对新基金进行的“浮动费率”改革对基金公司的利益影响不大。实际上,真要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首先就要保护现有的基金投资者利益,就要对老基金管理费的提取加以改革,将老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基金的业绩挂钩。相反,如果让老基金逍遥于改革之外,这显然是不利于保护原有基金投资者利益的。
其次,“浮动费率”本身也没有真正打破“早涝保收”的局面,只是将管理费的提取与业绩进行了某种程度上的挂钩。比如,基金的实际业绩表现符合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基准档费率;明显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低档费率;显著超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适用升档费率。可见,这里的“浮动费率”,只不过是给基金预备了不同业绩情况下的计提费率而已,基金可以根据业绩表现情况分别适用“升档费率”、“低档费率”、基准档费率。因此,不论基金业绩好坏,必有一档费率是适用于投资基金的。即便业绩再差,基金公司也还是可以计提一定的基金管理费,只不过是将管理费按低档费率来计提罢了。因此,基金公司“旱涝保收”的局面并没有因为“浮动费率”的实行而打破。
其三,“浮动费率”改革并没有改变基金公司对基金规模的追求。由于管理费的提取没有与业绩进行绝对的挂钩,而只是与业绩比较基准挂钩,而且不论业绩好坏都可以提取基金管理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基金规模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基金业绩的重要性,而且在同等业绩的情况下,谁的基金规模大,谁能提取的基金管理费就越高。如此一来,基金规模的大小,仍然是基金公司最大的追求,而不是全力追求基金的业绩。
这也正是在《方案》出台的情况下,基金公司争相发行“浮动费率”基金的原因。只要能多发行一只基金,基金公司就可以多收取一笔管理费。这样的改革显然是不彻底的。基金管理费的提取与业绩挂钩,就是要与基金盈利的绝对金额挂钩,并把基金盈利的绝对金额作为管理费计划的基准,基金有盈利,才能计提管理费,基金没有盈利,就不能计提管理费。很显然,“浮动费率”改革远没有达到这个要求,并没有将基金的利益与基民的利益完全捆绑在一起。
也正因如此,“浮动费率”改革与投资者期盼的基金管理费改革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按目前这种“浮动费率”计提方法设置的新基金能否拨动投资者的心弦,受到投资者的青睐,显然还有待于市场来检验。情况到底如何,市场各方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