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球APP 高手云集的股票社区
下载、打开
X

推荐关注更多

股道的卢

06年入市实战操作至今,经...


价值领航

稳健的投资风格和淘金精神


柴孝伟

建造十九层每层成倍财富高楼...


邢星

邢 星 党员,国...


石建军

笔名:石天方。中国第一代投...


揭幕者

名博


洪榕

原上海大智慧执行总裁


小黎飞刀

黎仕禹,名博


启明

私募基金经理,职业投资人


李大霄

前券商首席经济学家


banner

banner

宋清辉   / 04月06日 17:04 发布

#宋清辉回应被胖东来起诉# @赵占领:民法典规定的名誉侵权形式包括诽谤和侮辱。诽谤是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侮辱则是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在微博超话中发帖“胖东来是一家没有什么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这更多是对胖东来商业模式及营销行为所发表的观点,而非陈述一种客观事实。事实不能捏造,但观点可以有对错,即使观点有错,也不能就认定构成侵权。结合代理此类名誉权纠纷案件的经验,我个人认为仅仅就这一句话,很难认定构成诽谤,侮辱更谈不上了。这类案件,我们原被告都经常代理。如果代理原告,我们从来不选择这种可能被认定属于观点而非事实陈述的内容进行起诉,对于原告而言,风险很大。#经济学家宋清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