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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和减持限制详解
花荣
/ 2020-12-25 19:57 发布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1、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可以豁免此锁定期。中小板公司,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豁免。2、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二、普通股东锁定一年。三、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的股东。发行前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前股份总数51%的股东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四、突击入股的股东。1、以增资扩股方式进入,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应锁定36个月。2、以受让老股方式进入,申报材料前6个月内受让股份进入的股东,若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应锁定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