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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马云的反击:支付宝要干掉支付

财经人士   / 2018-04-03 09:07 发布

    沃尔玛及步步高暂停使用支付宝事件正在进一步发酵!

       也就是在阿里决定95亿美元全面收购饿了么的时候,沃尔玛方面表示2018年3月15日起,沃尔玛在华西区(包括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的门店暂时停止接受支付宝支付,这是一个商业决定,沃尔玛不定期对业务进行回顾。

        沃尔玛在公告当中明确表示会搞**支付活动,就是为了抢占支付入口。

       当然在这次拒绝使用支付宝的过程中,作为想“成为最受尊敬的互联网企业”的腾讯来说,当然适当的回避了在此次“事件”中的任何作用,且不论是否与沃尔玛有股权关系,但任何人与机构都不可能得到腾讯支持沃尔玛拒绝使用支付宝的证据。

       特别是沃尔玛作为全球500强企业,更不会因为“腾讯与沃尔玛共同持股京东”就轻易站队腾讯,而腾讯不会推荐,也不会去阻拦商户接入支付宝。

       看到沃尔玛禁用支付宝支付,我也相信腾讯方面没有任何参与与支持,这样我们就可以想像到马化腾与腾讯的心胸与格局确实应该值得我们学习,特别是在拒绝之后被媒体炒作之前,阿里及马云并没有作出任何明显的对应之策,让我更感觉到了马云的胸怀与格局开始升华了。

      但在昨天中午的消息已经彻底打破了我们的想像力,在昨天下午网络上流传:马云开始展开完美反击——阿里系禁用**支付!看来在受到“二选一”的争夺中,阿里的“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也应该是在没有腾讯的干扰之下才能实施。

       有人开始说这是腾讯与阿里在支付上的争夺战的开始,无论是对于腾讯或者阿里来说这种迫使消费者选择站队的行为,如果真的再次在支付上做出“二选一”行为,这应该是两家伟大公司的可耻行为。

       但我们应该看到在几年前的淘宝及京东上的所有支付均已经是唯一性选择,没有之一!所以对此次**与支付宝之间的争夺,我们更不应该有所“受精”!

        如果我们的记性更好点的话,就会发现曾经2010年11月发生在腾讯与360软件之间的争夺:3日晚上腾讯做出了一个足以载入互联网史册的“一个艰难的决定”,腾讯对用户发表公开信让用户在**和360之间二选一的决定,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软件(简称3Q大战)。

       在第二天的记者会上腾讯的多位高管毫不掩饰无奈之情,称腾讯被逼到无路可退才做出了这个决定,在媒体会上腾讯原公关副总裁刘畅就曾泪洒会场。

       在7年前的互联网市场里,当年的360杀毒软件可没有今天这般强大,但此次对抗腾讯的争夺中,腾讯公司作为互联网中大佬级别地位的公司,虽然没有主动挑起事端,却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抨击,称腾讯公司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

       这场360与腾讯之间的争夺“二选一”大战,得到了政府官员的表态,其时任工信部部长李 毅中批评360与腾讯的冲突是“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工信部于11日发文,通报批评奇虎和腾讯两家公司。

        此次“3Q”争夺战中作为互联网大佬的腾讯明显受到网民的吐槽,虽然事后以腾讯、360各自向用户道歉了结,但360在此战役中进一步提升了品牌地位,也许“红衣大炮”的称呼由此而来吧,也进一步坚定了周董向当年所有互联网大佬开炮的决心。

        随着此次腾讯与阿里的“二选一”争夺的展开,战火已经开始,作为互联网企业的统领地位的腾讯与阿里,这场支付入口的战争率先由腾讯系的沃尔玛打破,那么腾讯系禁一、禁二再禁三,随之而来的是阿里系“师出有名”你禁我也禁——支付入口的抢夺之战恐会扩大化。

       龙灏财经认为这种限制行为并不是长久之计,损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对于我们互联网用户来说,使用支付宝还是**毕竟在便利性方面没有太大的区别,这个自由在于消费者。

      龙灏财经同时还认为作为两家伟大的互联网公司如果是利用自己的用户群大去强迫用户非得使用哪一家的话,我觉得肯定是不可取的,这种无理由的强迫用户来进行二选一,肯定是自己倒霉!

       相信在此次“二选一”中没有赢家,但龙灏财经对此次争夺战的展开,商场中就只有唯一吗?不由得我开始质疑起马云与马化腾的格局与心胸了。

       有人认为从商业个体及其利益上讲,阿里系不禁或禁**支付,那是你阿里的选择,而腾讯-京东系禁或不禁支付宝,腾讯-京东也有做出决定的自由。也就是说,禁或不禁,对商业个体来讲是无可厚非的。但我们更应该看到作为互联网市场上的大佬们,这种禁与不禁,却是提升到了更高的层次上,那就是作为现在与国民相关的互联网“独角兽”的互斗行为,有何利国家、人民的责任呢?

       我在此想像如果他们是一家人呢?《马化腾与马云是一家人吗?》(见3月29日拙文)

        毕竟此次**与支付宝之间的“二选一”已经伤害了用户的选择权,相信在不久工信部会再次给出最后的结果。

        我们也相信由于阿里与腾讯的出现,我们的生活出现了不少的便利,但为了公司一味的赚钱盈利而损害消费者的行为,应该是可耻的!

         也许这种支付入口本来就应该只属于国家,不应该属于哪一家私营企业,特别重要的是还不是属于中国主权的企业,更应该收回国有!

        相信此次的“二选一”争夺,会有公判!也许什么也没有的也许,毕竟富可敌国的“马兄弟联手”足以“天覆”这个金融市场。

        在此想起了《孟子》的一句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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