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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证人
金豆看盘 / 2021-05-20 20:20 发布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爆料门事件。终于引起了监管层的出手。现证监会已经立案调查。这个活跃因子,即将引来证券行业和投资界的滔天巨浪。
大家回顾一下这个事件。自从被叶飞在微博上公开点名提到的这些公司,随后这些被点名的公司,一大批的短期暴跌。其还在微博上回应相关股票暴跌:肯定跌。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好像那些票下跌就该死一样。他当时的那种痛快感。完全不顾于那些非知情的投资者短期资产大幅损失的事实。抛开所有的是非对错不讲。就这一点小人得志的模样令人作呕。
各位投资者,各位看官在这个事件上上大家都不是傻子。并且他这种公开“讨债”的方式本就不像聪明的人所为。如果真如他所说别人在违法违规的操纵市场。那试问他在其中又是何种角色?如果最终查到其他人是违法行为。那么他在这里面肯定也不干净。那么它的曝光属于什么呢?顶多算是污点证人。并且如果真要查起来。并不会因为他的举报而会消减他违法的事实。也就是说如果他举报的别人是违法的事实。那么他自身也脱不了干系。因为他也是那一个违法闭环的中的一个分子。最终结果就是自找麻烦。
另一种结果。假设他所提供的名单中,监管层并没有查到违法的证据。那么他的行为又属于什么呢?是不是属于污蔑?或者诽谤。或者损害他人名誉?不管是属于哪一种范畴,哪一种情形。他很可能得到全行业的“报复和封杀”,他这种“失信”的人会被全行业列入“黑名单”,也会被股民唾弃。不管怎样他都将得到一个“苦果”或一个“恶果”。
从法律上来讲。他的爆料似乎并没有错。但是他没有考虑到他自身是公众人物,在还没有得到监管层核查清楚就公开说那些票应该跌,实属大大的不应该。因为其他非知情的股民、非联合操纵的股民在本轮事件中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这种无妄之灾找谁说理去?
如果你叶飞一定要举报,为什么不选择非公开的实名举报。然后让监管层来处罚该罚的人。而现在这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搞法。说白了就披着所谓正义的化身来干“坏事”来增加自己的知名度。把其他众多股民的利益践踏于脚底下。因这一事件蒙受到损失的股民是否能向操纵者或作恶者追讨?看来证券法以后还要修法。还要增加一些条款。
不信你们看,后续这个爆料门事件,会成为一个笑话,而且是一个大笑话。